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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一则关于工业废气排气筒的问答:
问
某企业生产汽车紧固件配件,磷化温度约80℃,通过天然气的方式供热,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方式。酸洗磷化是在一个车间里面。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实际现场燃烧废气与酸洗废气经一个排气排放的,这个不同气体会不会稀释排放,请问这个能合并排放吗?
答
企业排放2种不同类型污染物的,需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分别进行监测。
若共用1个排气筒排放,在共用排气筒进行监测时需要同时进行氧含量折算和排放速率计算,并将不同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对较严的排放限值作为混合烟气的排放限值,很容易造成两种污染物同时超标。
关键词:
工业废气排放,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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