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函,广泛邀请全国从事恶臭异味污染控制有关的设计、施工、科研教育、生产与流通、系统集成、咨询服务、检验认证、监督管理的专家、学者和企事业单位加入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气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
组织机构
恶臭气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组织机构为: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若干名(数量不超过全部委员数的1/3),并可根据需要设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同时,聘请有关领导和在生态环境领域享有很高声望的人士担任高级顾问、名誉主任委员。
业务范围
恶臭气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业务范围为: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聚焦支撑行政区域(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等)恶臭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恶臭异味治理攻坚,餐饮企业油烟达标排放,市政设施(排水、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和粪便收运处理设施等)废气利用及恶臭治理,畜禽养殖场氨气及村镇易腐垃圾等臭气治理,VOCs和恶臭协同治理,“无异味园区”“无异味工厂”创建;
促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恶臭异味“监测-溯源-治理”全流程解决方案,研究重点区域和典型行业恶臭污染物排放特征和除臭治理措施;
推动恶臭气体监测仪器与治理装备研发生产,并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鼓励并支持一批骨干环保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
支撑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委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二)自愿遵守中华环保联合会章程,热心联合会工作,愿意为生态环保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长期从事本领域相关研究工作,对国家方针政策和所属专业技术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领域具有标志性成果。
(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联合会各项活动,能够胜任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鼓励45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专家担任委员会委员。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优先参加联合会及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行业交流、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活动;
2.优先参加联合会及专业委员会组织或参与的科技奖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项目论证等行业科技评审工作;
3.优先参加联合会及专业委员会组织或参与的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或标准审查工作;
4.优先承接联合会及专业委员会委托的技术咨询、为政府及企业服务等项目或任务;
5.优先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义务
1.遵守联合会章程及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服从专业委员会的领导,执行专业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完成专业委员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2.开展符合工作规则规定的各项活动,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承担联合会及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原标题:关于邀请加人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气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筹)的函
关键词:
恶臭治理,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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