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地方标准《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炉窑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排放监督监管工作,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牵头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附件*-*),该标准已列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废旧地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制定专项计划的通知》(项目计划编号:T-Z-06-2024281、T-Z-06-2024282)。
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并于2024年12月21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盖章、专家签字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武汉市八一路338号
联 系 人:冯韵恺
联系电话:027-81889226
电子邮箱:hbhbjstg@163.com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docx
《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docx
《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关键词:
大气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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